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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aturday, August 28, 2010

法律与人道,谁是谁非?是黑还是白?还是我们一直活在灰色地带?

这是我第一次对这起事件,做出回应。看过很多短片,读过很多报导,刚刚无意地发现这篇报导。纯粹个人意见,不知道为什么,看了这篇报导,我觉得很恶心。就好像亲眼目睹菲律宾发狂的厮杀。我不懂,他到底知道什么?他到底对整个事件,从头到尾理解有多少?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他关注?又是什么时候,他突然发表这些言论?作为我们的副教育部长,他能处理的事情又有多少?当年的教育部长,如今又身在何处?在他有生之年,他几时又会无厘头的出来发表他伟大的言论?


我们生长于这片郊外的孩子,你们懂多少?你们所谓的关注,到底在哪里??请原谅我,我生于,长于那片土地二十年,我没看见。我看见的,只有更腐败,更没落。但是,我很庆幸地,在那片土地,我们都知道,我们是马来西亚人。历史课本都教导我们,我国拥有三大民族。 在那里,我们没有三大种族。没有人会问我是什么种族。还是说,我们完全被非法入境者给充斥?是他们与我们没有冲突?

很多人对于一个马来西亚概念,有很多想法。可是我相信,2010,今天的我们,争议的不是那所谓的特权或固打。我们不觉得那是什么值得去争或不争的。如果这番言论,你不认同,所以以上及以下的"我们",不等于所有马来西亚80后。即将迈进53年独立的我国,是凭着当年的一纸之书,如今我们把一切推翻,所谓改革,前进,是谁,有谁愿意背上这个使命,这个责任,让我们有下一个53年独立日?我们没有这份勇气。。不是吗?

也许这篇文章过于主观,偏激。甚至于,我根本没有资格,去评价整个事件。只因为,我有一个小康之家,双亲至今依然执子之手。笔者还是一位未出头的大学生,十一岁小学毕业,会考都是名列前茅,靠着奖学金挤进国内的名列本地大学。 今天却写了一篇无厘头的文章。如果那时十八岁的我,以这样的身份,会更应该还是更不应该得到同样的第二次机会?


即使是那十万多人联署了的人,即使是在读这篇文章的你,有谁能告诉我,你看完他所有的报道,第一个感觉不是,感动落泪,振奋人心,恨不得立刻去替他请求减去死刑? 生命值得被尊敬,他值得第二次机会?即使我本人,也是同样的感觉。可是,在你醒来的第二天,请让你的脑袋清晰,我们是不是应该取舍当中的利与弊?而不是盲目地被媒体手中的那一只笔,被牵着走?

我很好奇,有多少马来西亚人,有去阅读新加坡社会对此件事件的报导。即使是笔者,也从未。我也很好奇,到底在他们笔下的文字,又是如何?我目前看到的,就是一般新加坡人的态度,此人,多一个不多,少一个不少,杀一儆百。也是在马来西亚,对此件事情,不给与支持的人的态度。

再读了这篇报导 ,这个事件, 我不想多给我的个人意见。我只想说,

如果你决定,相信或不相信,这个第二次机会,请记得,往后一切的后果,你,即使是多么渺小,十万人之一的你,都有责任去承担。上一秒也许盲目去跟随,即使在这一秒,依然的确很感动。

因为我们国家的未来,我们未来的社会,是现在的我们,在造就着。。。。


我想补充,毒品在社会泛滥,已经是平凡不过的事情,走在大街小巷,只要你有需求,就会有供应。世界上有哪个国家,是零毒品的?请原谅我,没有时间好好利用科技的发达。

在香港,在校园内,中小学生上课吸食毒品,就有如当年我们在上课时,偷吃糖果,饼干。 若干年后,这个现象,我肯定,我国亦是如此。

我们的下一代,会是那个偷吃“糖果”的人,还是供应“糖果”的人?我的心不寒而栗。

是谁造就这一切?又有谁可以去为这一切负上仅仅的责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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